扎根辦案一線的“全國模范法官”汪蕾

訪問次數: 212        作者: ahjgbzw                發(fā)布時間: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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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線 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今年1月,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暨全國法院“雙模”表彰大會召開,會議對全國模范法院和全國模范法官進行了表彰。合肥市中院刑一庭庭長汪蕾榮獲“全國模范法官”稱號,并作為全國模范法官代表參加會議,現場領取榮譽證書。

  認真、敬業(yè)、正直、謙和、有擔當、辦案細致、作風優(yōu)良……這些是同事們對她的評價,“我想把每一個案子辦好。”但在她的眼中,自己只是一名辦案“有些認真”的人民法官。

  認真學習的法律工作者

  “從認識她開始,她就隨身帶著一個厚本子,里面貼滿了各種案件剪報,并附有自己對案件的思考和認識。” 刑一庭審判員楊靜來合肥市中院的工作時間比汪蕾稍早,對于她的成長進步過程印象深刻。

  從最早的書記員一直干到庭長,汪蕾一路的成長,同事楊靜看在眼里,感慨她的不容易。“付出努力是肯定的,她進院以來就養(yǎng)成認真學習的習慣,讓我感覺特別與眾不同。” 在楊靜看來,汪蕾就像海綿吸水一樣保持著旺盛的求知欲和強大的學習能力。

  刑事審判領域各種新類型案件層出不窮,刑事法官的知識儲備和專業(yè)能力也需要及時更新。面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的熱點案件,汪蕾從不退縮,她堅持刑事法官要積極應對刑事審判面臨的新挑戰(zhàn),不斷提升司法能力,依法審慎行使審判權,才能在“聚光燈”“顯微鏡”之下,接受人民的評判和實踐的檢驗,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厚厚的筆記本換了一本又一本,專業(yè)知識也在不斷更新。“總有新的一些罪名出來,總有一些新的法律知識,政策環(huán)境也在不斷變化,她總能跟上時代的發(fā)展。”

  2023年,合肥中院受理了一起操縱證券市場罪案。這是合肥法院辦理的首例此類案件,沒有能夠借鑒參考的案例和經驗。她主動請纓,擔任案件承辦人。

  “這個案子過程并不復雜,就是‘搶帽子+黑嘴’,難點在于損失怎么認定。”面對各種金融專業(yè)問題,汪蕾主動聯系證券行業(yè)專業(yè)人士,詢問證券交易中的專業(yè)問題,潛心鉆研法律難點。

  “為什么這么判,一定要講清法理。”她花了三周的時間寫該案裁判文書,涉及到很多法律和金融專業(yè)方面的分析。“僅論述部分就寫了好幾張紙,針對被告人辯護人提出的細節(jié)問題,法庭是怎么理解的,都一一給予詳解,釋法說理,講清楚為什么這么判。”

  最終,這起操縱證券市場罪案如期宣判,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該案的裁判文書也入選第七屆全國法院“百篇優(yōu)秀裁判文書”。

  認真辦案的刑庭庭長

  “汪庭長辦案特別認真,是個行事果斷的審判長。”合肥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王勝回憶,2019年,因為一起故意殺人案,兩人第一次有了工作接觸。

  盡管該案案發(fā)現場有著清楚的視頻資料,在交流中,汪蕾仍然提出需要被害人DNA身份認證。在她的堅持下,辦案人員補充了認證,做到了應做盡做,保證了案件質量。

  “在2020年8月的一起要案審理中,汪庭長懷孕5個多月,仍然堅持如期開庭,連續(xù)9天8夜,早上8點半到晚上10點半,這種強度對于一個孕婦來說是十分煎熬的。”王勝告訴記者,因為是大案要案,所以法院系統提前介入,汪蕾負責跟進該案,臨近審判,恰好遇到孕中期,為了確保案件審理的質量,她堅持高強度工作,頂著巨大的壓力,忍著腰疼和小腿浮腫,完成了案件審理。

  “案件在12月份宣判,宣判前有天晚上9點左右,我來到法院,發(fā)現孕晚期的她一個人在辦公室里吃盒飯。”王勝驚訝的問到:“你怎么還在加班?”汪蕾表示,馬上就要宣判了,時間來不及,不能因為自己有什么困難,就降低案件辦理的標準。

  “這是一個法官認真和敬業(yè)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王勝感嘆道。

  最終,該案31個涉案人,一審過后,二審維持原判。

  汪蕾的細心還體現在了案件辦理的方方面面。

  在日前辦理一起案件的過程中,她敏銳發(fā)現,一名取保被告人近期有出入境記錄,于是及時給被告人辦理了邊控,防止了其逃脫的風險。

  2023年,汪蕾參與審理了一起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竊取我國稻種及制種技術案件。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國計民生。汪蕾接案后,抽出一周時間專門研究案件卷宗材料,把厚厚的幾十本卷宗翻得爛熟于心。為了理清案件事實,汪蕾多次訊問被告人,將審理思路整理得井井有條。從證據審查到判決撰寫再到文書校核,汪蕾嚴密仔細,字斟句酌,追求準確無誤。

  2024年1月,合肥中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該案入選國家安全部公布的國家安全領域典型案例。

  認真為民的人民法官

  法院在作出無罪判決時會非常謹慎,在2023年上半年,汪蕾承辦的一起上訴案中,一項罪名被細心的汪蕾發(fā)現“端倪”。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作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guī)定,以借款方式變相吸收社會公眾存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單位財物,其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職務侵占罪,依法對其數罪并罰。

  在上訴中,被告人認為其職務侵占罪,只有證人的證言,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其收到涉案的312萬元現金,證據沒有形成閉環(huán),無法排除合理懷疑。

  “我們學法制史的時候,古代法官審案會有辭聽、色聽、氣聽、耳聽和目聽,觀察當事人的反應。”在該案審理中,證人出庭,神色慌張,被問及案件細節(jié),越問越是對不上。

  汪蕾把卷宗翻了一遍又一遍,發(fā)現證人的證言似乎有些蹊蹺。關于租賃合同的時間、提供銀行賬戶的時間、送錢的過程等問題前后陳述不一致,有些細節(jié)無法印證??紤]到作出證言的時間和案發(fā)時間相隔已久,存在記憶偏差也是有可能的,她沒有僅憑這一點就單純地作出結論,開始了更細致的查找。

  終于,另一個疑點又出現了。她發(fā)現,根據證人的供述,他在2019年5月21日、22日、23日分三次將錢送給了被告人。但在這三天中,兩者沒有任何通信記錄。上百萬元的現金流轉,卻沒有任何溝通過程,這在常理上很難解釋得通。

  “刑事案件關乎人身自由,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不能輕易定罪量刑,這就是我們刑事法官經常說的‘疑罪從無’。”汪蕾說。

  合議庭經過合議后,一致同意汪蕾的審理意見:認定被告人構成職務侵占罪的證據未達到刑事證據所要求的確實、充分的標準。案經合肥中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了一審判決中的“被告人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對被告人職務侵占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12萬元繼續(xù)予以追繳,并發(fā)還某材料公司。”的內容依法改判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9萬元。

  原審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變成三年,罰金從29萬元變成9萬元,不再追繳312萬元。當被告人聽完二審宣判,拿著判決書看了很久:“沒想到法官不僅認真審查了我的上訴理由,還在判決書里一條一條進行了回應,我講得不夠有條理的理由,判決書說得清清楚楚。我從心底里感謝法官!”

  汪蕾扎根辦案一線18年,忠誠履職,勇于擔當,先后獲得全國優(yōu)秀法官、安徽省全省法院系統先進工作者、合肥三八紅旗手、合肥市先進工作者、合肥市青年五四獎章、愛崗敬業(yè)好青年等榮譽稱號。2025年,汪蕾作為受邀嘉賓,在國家法官學院舉行的“如何做好一名好法官”主題論壇上作主旨發(fā)言。

  在發(fā)言中,她說到,每一次法槌起落,每一份判決宣告,都是自己對刑事審判工作的堅守和執(zhí)著。刑事大要案的辦理,在讓她業(yè)務素質得到迅速提高的同時,更給予了她沖鋒在前勇挑重擔的勇氣、面對緊急狀況快速判斷果斷采取措施的經驗、站在更高層面分析研判問題的能力素質提升。

  “沒有比人更高的山,沒有比腳更長的路”。刑事法官們要始終踐行一顆初心,守護一方平安,為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注入強大底氣。(記者 張毅璞 劉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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