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推進縣政府部門“三定”規(guī)定修訂工作,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編辦始終把“三定”工作作為落實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和中心環(huán)節(jié),結合工作實際,扎實做好了“服務、梳理、管控、協同”四篇文章,穩(wěn)步推進政府部門“三定”修訂工作。
一是做好“服務”文章。加強部門培訓指導力度,分批次召集部門分管副職和機關人員開展培訓,提高相關人員擬定“三定”規(guī)定草案的理論基礎。為確保修訂工作“準確定位、工作到位、不越位,更不缺位”,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深入部門調研,了解部門機構運行情況及對修訂“三定”規(guī)定的意見建議,熱情答疑解惑,積極解決職責交叉和監(jiān)管空白問題,耐心講解上級有關嚴控機構編制的精神,贏得部門對三定修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做好“梳理”文章。認真梳理部門三定修訂涉及的參考文檔資料,全面整理了2010年以來相關部門全部機構編制調整文件和機構沿革資料,搜集匯總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準確掌握了相關部門的行政權力事項和部門職責邊界等權責清單信息,并按照部門裝訂成冊,做到審核人員對負責部門心中有數。
三是做好“管控”文章。嚴格按照《山東省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堅持內涵式改革,嚴控機構編制,嚴控總量,優(yōu)化結構,確保部門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原則上“只減不增”。結合推進綜合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優(yōu)化調整內部執(zhí)法職責,對未納入綜合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的部門集中部門行政執(zhí)法權;結合推進放管服改革,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結合首輪部門機構編制評估工作情況,進一步優(yōu)化部門內設機構設置,歸并職責相近、任務不飽滿、職能弱化的內設機構,重點加強承擔部門主責主業(yè)的內設機構;科學調配編制資源,在現有總量內調整優(yōu)化部門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重點加強業(yè)務科室和事中事后監(jiān)管機構工作力量。
四是做好“協同”文章。把“三定”規(guī)定修訂工作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及綜合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等銜接起來,做到與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及公共服務清單等“四張清單”有機結合,在確保內設機構職責嚴格限定在部門職責范圍以內的同時,要求部門對增加、減少及表述不一致的事項逐一提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依據,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形成部門“三定”規(guī)定修訂工作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良性互動,切實解決部門職責交叉、推諉扯皮、政府事權邊界不清晰等問題,進一步鞏固深化“放管服”改革。
信息來源:中國機構編制網